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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商標續(xù)展
一、簡要說明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(xù)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(xù)展注冊。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。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,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。
準備申請書件
二、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:
(1)《商標續(xù)展注冊申請書》和《代理委托書》
(2) 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
(3)注冊證復印件
(4)申請文件為外文的,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